標的基本信息
資產包簡介
一、交付標準:標的物一切均以房屋結構現(xiàn)狀為準(不含內有可移動設備或裝飾裝修),資產在租狀態(tài)下,若新承租人與原承租人不一致,原承租人有騰退期,具體以交付時間為起租日,參加競租的單位和個人務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標的物之結構現(xiàn)狀。
二、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經營黃、賭、毒及違法行業(yè),不得用于對身邊生活秩序、環(huán)境污染的經營項目,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 (略)的正整數倍,最高不超過 10 倍。
四、出租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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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資產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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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介
標的名稱 |
三交易區(qū)22號 |
地理位置 |
達州(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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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倉儲 |
所在樓層(層) |
1 |
建筑面積(㎡) |
20 |
租賃期限(年) |
3 |
優(yōu)先承租權 |
無 |
房屋現(xiàn)狀 |
閑置 |
物業(yè)管理 |
出租方無提供,自行聯(lián)系現(xiàn)有物業(yè)單位 |
其它特別提示事項 |
出租方收到繳納的首年度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后,3個工作日內交付給承租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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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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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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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略) |
出租方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略)50630K |
經濟類型
(略)(企業(yè))/國有全資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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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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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qū)
四川 達州市
通川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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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冊地址
達州市柴市街徐公祠 |
(略))
11,0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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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蒲以榮 |
所屬行業(yè)
房地產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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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guī)模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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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承租行為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市級國資委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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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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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MA67M2LF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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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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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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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名稱或決策名稱
2026年第 1 次黨委會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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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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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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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出租底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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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說明
本次掛牌價格為首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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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處置方式
(略)交納。
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在無欠費、無違約或無應予賠償的情形下,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給承租方。 |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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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詳見子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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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一、本次交易不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僅負責交易保證金的結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房屋租賃協(xié)議》,若該標的租期未到期,則簽訂合同日期以出租方實際收回房屋日期為準。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應于《房屋租賃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約保證金,以后年度租金應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提前一個月交納。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一、租賃期間,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承租房屋全部或 部分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
二、在租賃期內,意向承租方為該房屋的實際管理人,應承擔安全管理責任,房屋內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意向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三、意向承租方合理使用和保管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附屬設施損壞的,意向承租方負責修復或賠償。若因第三方責任造成房屋損害,意向承租方基于對房屋的管理義務而有責任向第三方追索賠償。
四、意向承租方不改變房屋現(xiàn)有布局,如意向承租方確需裝修,自行負責承擔相應費用。為確保房屋結構安全,意向承租方在裝修前對其進行充分 研判,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如發(fā)生房屋損壞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負責, 同時在租賃期間意向承租方自行負責使用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
五、租賃期間,不利用出租標的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不得擅自 改變房屋用途或出租業(yè)態(tài)。
六、租賃期間,按期交納租金等費用,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水、電等產生的所有費用。
七、意向承租方根據運營需要自行投入相關的消防設施設備等。
八、承諾承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xiàn)狀按照國家規(guī)定合法經營,不得經營黃、賭、毒及違法行業(yè),不得經營對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重大影響或環(huán)境污染的項目。
九、使用房屋期間自行處理好鄰里關系,自行負責相關安全責任。 |
承租方資格條件
承租方資格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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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根據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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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一、本次評估/詢價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
二、其他事項:
(一)出租方按標的房屋結構現(xiàn)狀對外公開招租,租賃期間承租方所租標的維修維護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賃標的及其相關設施損壞的維修費用,承租方承擔責任并賠償。
(二)標的租賃按套計算價格,不以房屋面積和單價作為計算標準,《房屋租賃協(xié)議》簽訂并完成房屋交接后,雙方不得以實際房屋面積與本協(xié)議約定不一致為由,要求增加或者減少租金。
(三)標的租賃后,承租方投入的裝飾、裝修等設施,無償歸出租方所有,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應返還該標的及其附屬設施,并結清相關費用。若未返還該標的及其附屬設施,出租方有權依法予以收回或追究責任;承租方未將其私有物品、設備等搬出該標的,視為放棄對其私有物品、設備的所有權,出租方有權自行處置;出租標的在租賃期內如遇政府要求的維修、改造、拆除等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出租方不對承租方進行任何賠償。
(四)意向承租方應(略)時需上傳《現(xiàn)場實物踏勘承諾確認書》。若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成交后,則視為對出租資產面積及其他情況無異議,并充分知曉認可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瑕疵及公告內容,并不影響本次租賃及租賃價格,承租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
(五)標的租金遞增情況:無遞增。
(六)其他事項詳見《房屋租賃協(xié)議》。 |
保證金條款
交納金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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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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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2026-07-0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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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注意事項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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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略)達州分所 |
開戶行
中信銀行成都分行 |
賬號
8(略)(略) |
保證金處置方式
一、確認承租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該保證金在扣除承租方應繳納的交易服務費后,待本所在收到交易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協(xié)議》、確認承租方繳納首期租金且交易雙方結清交易服務費后,由本所按原渠道無息退還。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其他意向承租方需要自行(略)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承租方經本所確認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經出租方書面告知本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后保證金余額按如下方式劃轉: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出租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
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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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掛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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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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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動態(tài)報價 |
交易須知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xiàn)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xiàn)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及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略)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guī)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tǒng)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lián)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lián)合協(xié)議【參考性文本】,并(略)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協(xié)議應當載明聯(lián)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lián)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略)、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略)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略)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網絡競價操作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tài)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絡競價規(guī)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fā)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guī)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風險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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