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資產(chǎn)包概況
標的查看(略)
本次項目接受貸款。
成都資產(chǎn)貸款融資(略)
拉薩資產(chǎn)貸款融資(略)
其他詳見資產(chǎn)明細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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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包資產(chǎn)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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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chǎn)概況
標的查看(略)
本次項目接受貸款。
拉薩資產(chǎn)貸款融資(略)
其他詳見資產(chǎn)明細表。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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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chǎn)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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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承諾
轉讓方承諾本轉讓方現(xiàn)委托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按本申請書的內容(略)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chǎn)權轉讓信息并由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1.本次產(chǎn)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chǎn)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chǎn)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2. 我方轉讓產(chǎn)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3. 我方所提交的《產(chǎn)權轉讓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4. 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chǎn)權交易市場以及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略) |
轉讓方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9(略)08777W |
經(jīng)濟類型
(略)(企業(yè))/國有全資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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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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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qū)
西藏 拉薩市
城關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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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冊地址
拉薩(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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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旺堆 |
注冊資本
175,967.902911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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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yè)
商務服務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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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營規(guī)模
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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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省級國資委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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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西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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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92313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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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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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總經(jīng)理辦公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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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名稱或決策名稱
總經(jīng)理辦公會會議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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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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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2025】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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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信息
標的企業(yè)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評估機構(估值機構)(略) |
評估基準日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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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略) |
核準(備案)日期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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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對應評估價值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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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評估報告文號
藏金路評報字【2025】第11-04至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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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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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掛牌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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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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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一、本次交易價款通過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專用賬戶結算。
二、轉讓方和受讓方應于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轉讓合同》。
三、受讓方付款方式采用按揭形式付款的,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根據(jù)銀行相關要求辦理權屬變更。轉讓方收到銀行尾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
受讓方付款方式采用自籌資金一次性付款的,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并在獲得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產(chǎn)權交易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四、付款期限:
1、按揭形式付款:受讓方已支付至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的保證金,在簽署本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首付款。尾款由受讓方向浦發(fā)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由銀行直接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略)賬戶;銀行批準的放款金額少于受讓方申請的貸款金額,差額部分由受讓方貸款申請審批通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至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賬戶;因受讓方原因導致銀行未通過貸款審核的,在貸款申請審批未通過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由受讓方自籌尾款支付至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賬戶。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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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其他組織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其他組織。
2、意向受讓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報名提交材料
根據(jù)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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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材料
自然人報名材料
文件名稱
操作
受讓申請書
(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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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授權委托書
(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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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收費標準確認函
(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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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企業(yè)或其他機構報名材料
文件名稱
操作
受讓申請書
(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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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收費標準確認函
(必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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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授權委托書
(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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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
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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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一、本次評估報告:
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公告期間可查詢
1、查詢方式
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備查。
2、查詢條件
在征得轉讓方同意后可備查。
二、其他事項
1、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到實地查驗轉讓標的物,并充分了解標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風險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物結構、權證過戶、轉讓標的物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風險等),如意向受讓方在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受讓成功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2、本次資產(chǎn)內墨竹工卡土地及房產(chǎn)項目為工業(yè)用地,報名前,受讓方應明確了解并知曉本次交易涉及工業(yè)用地轉讓的流程及轉讓相關的政策條件,如因政府職能部門政策或受讓方開發(fā)投資達不到主讓條件等原因,導致后續(xù)土地不符合受讓條件或產(chǎn)權無法過戶的,受讓方前期投資等全部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
3、雙方應當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交接。并在獲得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產(chǎn)權交易憑證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xù)。
4、產(chǎn)權交易涉及需向有關部門備案或審批的,雙方應共同履行向有關部門申報的義務。
5、本次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均由雙方各自承擔,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轉讓方從交易價款中直接扣除,受讓方服務費按照一次性付款的從保證金中扣除,按揭方式的另行支付。
6、標的房產(chǎn)權證變更前應繳納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氣費等費用由轉讓方承擔并繳清;標的房產(chǎn)權證變更后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氣費以及其他未知欠費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并繳納。水、電、氣等戶名變更手續(xù)由受讓方自行辦理,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7、交易中心的服務費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支付。
8、標的查看(略)
9、其他詳見《產(chǎn)權交易合同》、《資產(chǎn)明細表》樣本。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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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條款
交納金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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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說明
按揭形式付款:受讓方已支付至西藏產(chǎn)權交易中心的保證金,在簽署本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首付款。尾款由受讓方向浦發(fā)銀行/農(nóng)業(yè)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由銀行直接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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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2026-07-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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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注意事項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wǎng)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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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略) |
開戶行
興業(yè)銀行拉薩分行營業(yè)部 |
賬號
70(略)95687 |
保證金處置方式
一、確認投資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投資方經(jīng)本中心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中心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chǎn)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中心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jīng)本中心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jù)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jīng)掛牌申請人書面告知,本中心依據(jù)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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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名稱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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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明細表 |
下載
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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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樣本 |
下載
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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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掛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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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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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讓方
其他方式(直接協(xié)議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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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讓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
網(wǎng)絡競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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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須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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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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