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資產包簡介
1、本次出租標的為內江市城市公園管護中心所有或管理,標的(略)
2、項目咨詢(略)
(略)的正整數(shù)倍/次。 |
資產包資產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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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介
標的名稱 |
2號標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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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內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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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用途 |
其他 |
所在樓層 |
1層 |
標的面積 |
657.42平方米 |
標的戶型 |
見實物 |
裝修情況 |
見實物 |
抵押信息 |
無抵押 |
優(yōu)先承租權 |
¨ 有 t 無 |
標的現(xiàn)狀 |
¨ 空置 o 自用 t 出租 o 出借 ¨他人占用 |
物業(yè)管理 |
(略)/平方米/月 ¨業(yè)務無法提供 t 無 |
其它特別提示事項 |
一、標的基本情況:
1、本次出租標的為內江市城市公園管護中心管理,標的(略)?/span>
2、本次租賃價格為含稅價,出租方可出具普通發(fā)票。租金不含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yè)管理費等費用。
3、標的出租形式:按現(xiàn)狀整體對外出租。
4、租賃合同期限:5年。
5、租金遞增方式:本次招租標的的租金采用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定,以最終競價成交的金額作為對應標的第一年度的年租金價格。租期內年租金保持不變。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交納(首期租金為12個月租金),先交納后使用。
7、租賃業(yè)態(tài):按照國家規(guī)定合法經(jīng)營,不得用于經(jīng)營“黃、賭、毒”等違法行業(yè),不得用于對周邊秩序、環(huán)境產生噪音或造成影響的經(jīng)營項目。本標的僅允許用于經(jīng)營茶飲休閑類等出租方認可的業(yè)態(tài),請意向承租方先向出租方及相關部門了解情況后再進行報名。 (略)。交易保證金在《資產租賃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自動轉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
9、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取整。
10、其他未盡事宜見《資產租賃合同》。
二、風險提示:
1、本次出租標的為國有資產,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及相關部門的統(tǒng)一管理要求,本標的無產權證,可能會對租賃后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產生影響,請意向承租方報名前先向相關部門咨詢相關政策。成交后如發(fā)生無法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情形,出租方及內江分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換出租標的、拒不按時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交易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2、本標的仍處租賃狀態(tài),原承租戶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原租賃合同(略)。
3、本次出租標的有水、電通道預留接口,承租方需自行承擔安裝入戶的相關工作,安裝費用及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
競價參數(shù)
(動態(tài)報價填寫) |
(略)的正整數(shù)倍/次,延時報價周期為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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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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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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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出租方名稱
內江市城市公園管護中心 |
出租方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MB1J651880 |
經(jīng)濟類型
國有事業(yè)單位,國有社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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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承租行為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市級其他部門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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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內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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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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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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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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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名稱或決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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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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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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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出租底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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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說明
掛牌出租底價為年租金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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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處置方式
一、履約保證金支付方式
本次招租,承租方應在簽署《資產租賃合同》當日內一次性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取整),履約保證金在出租方保管期間不計利息。
二、履約保證金的退回
租賃期滿,承租方如未出現(xiàn)以下情形,在承租方按《資產租賃合同》約定完整退還標的并經(jīng)出租方驗收后憑收據(jù)一次性無息退回履約保證金:
1、承租方未按時足額支付租金時,出租方用其抵充租金;
2、租賃期間或租賃期滿,承租方因使用不當而造成標的損壞,出租方用其作為維修費用;
3、承租方租賃期間未按約定交納各種費用導致出租方承擔時,出租方將其作為代繳費用;
4、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將其作為應收取的違約金款項;
5、其他應由承租方承擔費用或經(jīng)濟責任的情形。 |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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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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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一、本次交易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租賃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應于《資產租賃合同》簽訂前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12個月租金)。
四、價款劃轉條件: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確認收到應結算的全部交易服務費、交易價款,且出租方移交《資產租賃合同》至我所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將劃轉交易價款至出租方指定賬戶。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1.在承租資產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變資產現(xiàn)有建筑主體結構及原有設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險品和有損標的的物件及從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標的的活動;
2.在承租資產后保證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許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承租資產全部或部分轉讓、轉租,或將承租資產以聯(lián)營或合伙等方式轉讓、轉租給他人使用或變相交付他人使用;
3.不得將承租資產用作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
4.在承租資產后,對資產所屬建筑進行裝修的,有關裝修的全部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并保證裝修結果符合資產所在樓棟物業(yè)管理以及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和要求;
5.租賃期限屆滿后,除繼續(xù)續(xù)租外,承租方應將租賃物業(yè)的基礎設備、裝飾裝修工程(含配電設施、消防系統(tǒng)、安保系統(tǒng)、外墻立面、門窗等)無償交付出租方;
6.意向承租方競租成功后,應在簽訂《資產租賃合同》前將首期租金(12個月租金)支付到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指定賬戶。
7.承租后將租金(按年度付)和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取整)用銀行轉賬繳納,不得以實物抵扣等其他方式進行繳納。
8.意向承租方成功競租被確認為承租方后,因其自身原因違約,不能繼續(xù)與出租方簽訂《資產租賃合同》的,出租方有權將扣除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交易服務費后的剩余交易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并保留繼續(xù)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9.租賃業(yè)態(tài):租賃用途須是除高污染、高噪音行業(yè)外,經(jīng)出租方同意并能依法取得相關合法證照的行業(yè);同時按照標的規(guī)定用途進行使用,若不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權隨時收回。請意向承租方提前到現(xiàn)場查看并向出租方了解相關情況后(略)。
10.招租標的均按現(xiàn)狀招租,請意向承租方實地查看并(略)。 |
承租方資格條件
承租方資格條件
1、中國境內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報名時須交納交易保證金;
3、本項目不接收聯(lián)合體報名;
4、意向承租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報名提交材料
根據(jù)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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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一、重要事項:
1、本次招租項目公告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出租方和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的任何擔保和承諾,標的實際情況以現(xiàn)場查看為準,最終以標的現(xiàn)狀出租,不影響本次出租及租賃價格。標的現(xiàn)場查看(略)
2、意向承租方(略),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同意按照標的現(xiàn)狀承租,成交后,不因存在和可能存在的差異而調整成交價格和交易服務費,承租方不得以標的信息存在差異或標的存在瑕疵等原因提出任何異議,不能以此為由要求退換出租標的、拒不按時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交易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3、本次招租標的的租金采用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定,以最終競價成交的金額作為對應標的第一年度的年租金價格。租期內年租金保持不變。
4、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裝飾裝修和改造時,不得改變標的現(xiàn)有建筑主體結構,同時須遵守國家有關的建筑和裝飾裝修的規(guī)范、規(guī)定。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裝飾裝修和改造涉及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因國家政策或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該出租標的,給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政府規(guī)劃調整、修改,需提前終止合同收回標的,出租方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方,屆時承租方應當無條件搬出并退回標的,承租方裝修、改造、新增設施等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對承租方不承擔任何的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在合同履約期間,政府主管部門對租賃標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
6、承租方須按約定時限交清房租,且服從并遵守出租方對出租資產的管理規(guī)定,在租賃期內僅擁有所承租標的的使用權;不得改變承租標的的用途;不得將承租標的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私自調換使用;不得將承租標的變賣,設置抵押、擔�;蜃兿噙M行此類活動;不得利用承租標的從事非法活動。
7、租賃期間承租方應保護并合理使用所租賃標的及附屬設施,不得改變租賃標的結構及原有設施,不得非法堆放危險品和有損標的的物件及從事其他不合理使用標的的活動,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標的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的維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合法經(jīng)營,不得用于經(jīng)營“黃、賭、毒”等違法行業(yè),不得用于廢舊物品回收、喪葬服務、高危、易爆等其它對周邊秩序、環(huán)境、安全等造成影響的經(jīng)營項目。本次出租的標的有承租業(yè)態(tài)限制要求(詳見下方《資產信息表》),請意向承租方提前(略)。
9、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稅費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方負責承擔。
10、租賃期滿后,承租方租賃期間投入形成的資產,不能搬遷、不可拆除及撤離的部分,承租方不得毀損,并需同所租賃標的及其附屬設備設施一道無條件、無償、完好地交還給出租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對能夠搬遷、能夠拆除及能夠撤離的部分,承租方須在《資產租賃合同》到期后10個工作日內自行撤離,否則視為放棄,其產權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11、承租方在《資產租賃合同》終止時,須結清所有租金及相關費用(水、電費等),辦結相關手續(xù)。
12、本次招租標的均屬出租方內江市城市公園管護中心管理,承租方應遵守出租方及相關部門的統(tǒng)一管理要求,本次招租標的均無產權證,可能會對租賃后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產生影響,請意向承租方報名前先向相關部門咨詢相關政策。成交后如發(fā)生無法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等情形,出租方及內江分所不承擔任何責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為由要求退換出租標的、拒不按時足額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交易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13、本次招租的部分標的存(略)即視為充分了解并認同上述相關要求。
14、其他事項詳見《資產租賃合同》。
二、相關費用:
1、本次招租所涉及承租方應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具體收費標準詳見《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確認書》。
2、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按年度支付。出租標的首期租金以實際成交價為準,承租方應在《資產租賃合同》簽訂前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且首期租金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進行結算。
3、意向承租方報名時須按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本次招租完成后,未成功競租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向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辦理交易保證金的退還手續(xù);意向承租方競租成功后,交易保證金按約定轉為首期租金,并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多退少補。
4、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內江分所將交易價款劃轉至出租方指定賬戶并退還承租方剩余保證金。 |
保證金條款
交納金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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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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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2026-07-16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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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注意事項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wǎng)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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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一、確認投資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投資方經(jīng)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資產租賃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jīng)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jù)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經(jīng)出租方書面告知本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本所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后保證金余額按如下方式劃轉: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
披露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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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掛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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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自動重新掛牌 項目自動終結后自動重新掛牌公告期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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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動態(tài)報價 |
交易須知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jù)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wǎng)(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xiàn)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書及經(jīng)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xiàn)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網(wǎng)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wǎng)及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略)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guī)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tǒng)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lián)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lián)合協(xié)議【參考性文本】,并(略)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協(xié)議應當載明聯(lián)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lián)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略)、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略)
網(wǎng)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jīng)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略)
關于網(wǎng)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wǎng)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網(wǎng)絡競價操作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tài)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wǎng)絡競價規(guī)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fā)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jù)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guī)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風險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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