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資格條件:意向承租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
1、本次資產(chǎn)招租交易是我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我方對招租標的有權出租并能交付承租人使用,成交后若發(fā)生招租標的移交糾紛,或因招租標的瑕疵而導致法律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并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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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FT(略)2
掛牌時間: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23日 (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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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名稱:汕頭(略)(略)/月
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單位性質: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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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標的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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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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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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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
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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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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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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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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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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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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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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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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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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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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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首年6個月租金合計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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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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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首年1個月租金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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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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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77㎡(其中建筑面積3230㎡,空地面積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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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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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水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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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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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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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方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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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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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
權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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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權屬人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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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屬證明及權證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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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列示的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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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列示的疊合建筑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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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列示的建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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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
評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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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機構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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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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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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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報告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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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銘資評報字[2026]第05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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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或備案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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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財政廳(粵財評備【2022】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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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行為內部決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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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出租管理領導小組會議,議事規(guī)則和決策程序符合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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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行為備案、批準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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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或備案單位(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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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或備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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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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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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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方按照招租標的現(xiàn)狀和指定用途招租,不包括租賃房產(chǎn)內可移動的設施、設備和物品。
2、本次招租場地不能從事煤氣、化工及收廢品等經(jīng)營。
3、本次招租場地因歷史原因沒有房地產(chǎn)權證,若招租或租賃期間出現(xiàn)任何產(chǎn)權問題,出租方愿意承擔一切經(jīng)濟、法律責任。
4、本次招租場地其中空地在承租期間如需增建建(構)筑物,承租方需向出租方申請,經(jīng)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增建,相關手續(xù)及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及承擔。 (略)評估報告(汕銘資評報字[2026]第050號)。
6、特別提示:出租方根據(jù)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現(xiàn)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承租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承租方了解標的現(xiàn)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承租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擬招租標的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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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交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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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價格 |
> (略)/月,租金分二個周期計算,第一個周期為第一至三年,第二周期為第四至五年,在成交價格基礎上,第二個周期的月租金在第一個周期月租金的基礎上遞增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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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總價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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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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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0日 |
掛牌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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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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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動延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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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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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規(guī)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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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告期結束時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個,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60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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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押金及履約金支付方式 |
> (略)交易資金結算賬戶(請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交易價款”,以收款方銀行到賬的時間、金額為準);以后每月租金由承租方自行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賬戶,支付時間和方式按照《場地租賃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承租方與出租方約定的押金及履約金按照《場地租賃合同》的約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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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
聯(lián)合承租 |
>
不允許聯(lián)合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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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形式 |
>
按現(xiàn)狀不低于掛牌價互聯(lián)網(wǎng)電子競價或協(xié)議整體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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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
以互聯(lián)網(wǎng)電子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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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
以不低于掛牌價格協(xié)議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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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置及處置方法 |
交易保證金金額 |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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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 |
>
掛牌期滿之日17時前(以收款方銀行到賬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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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交納方式 |
> (略)交易資金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編號+交易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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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交易資金結算戶) |
> (略)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汕頭龍湖支行
?span style="color:#666;cursor:pointer" onclick="alertLoginSpace()">(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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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保證內容 |
> (略)交易規(guī)則或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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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方法 |
> (略)向未出現(xiàn)上述保證金保證內容所述任一行為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原額原路徑無息退回交易保證金。(3)租賃雙方簽訂《場地租賃合同》后,承租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交易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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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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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賃期間,如承租方違約造成出租方損失和損壞配套設施及拖欠水電費等,出租方有權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和履約金中優(yōu)先扣除以彌補損失,押金和履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的,承租方應足額賠償損失,并補足押金和履約金。
2、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物業(yè)管理費、(略)
3、出租方出租的場地以移交時現(xiàn)狀交付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承租期間的一切裝修、修繕方案須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并符合消防、環(huán)保、安全生產(chǎn)等法規(guī),因此產(chǎn)生的費用概由承租方負責。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租賃物業(yè)主體結構及原有設施進行裝修、改建、改造或增設設施,承租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在租賃物上增建建(構)筑物,須事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建設設計方案必須事先報送出租方審核同意后,以出租方名義按有關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進行申報建設,但承租方是否能取得相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以及辦理各項手續(xù)所產(chǎn)生的費用等均由承租方自負,且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將租賃物業(yè)恢復至出租時原狀(正常損耗除外),無法恢復的,相關投入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4、租賃期滿或因承租方責任導致中途解除合同,應將租賃物業(yè)恢復至出租時原狀(正常損耗除外),若附于租賃物的固定裝修、水電設施、消防設施等設施無法恢復的,應保持完好并無償移交還出租方。
5、承租方在承租期間應負責該場地建筑物及室內門窗、水電、空調外機、墻面、通道等的維護和修繕工作。承租方應在臺風、大雨洪澇等災害來臨前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和修復。
6、從租賃物交付承租方之日起,所發(fā)生的安全事故、消防事故、人身傷亡事故、勞務糾紛等一切事故或由此引發(fā)侵害他人權利、利益概由承租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出租方不負任何責任;對出租方財產(chǎn)造成損壞或損失的,承租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7、租賃期內,承租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令法規(guī),不得存放、制作或銷售有毒、有異味、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一切物資和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或損害公共利益。
8、因法律法規(guī)、國家政策調整或公共利益需要而發(fā)生土地收回的,租賃合同自行終止,使租賃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9、如因城市建設規(guī)劃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搬遷、土地被收儲的,或因政府和國資委、上級主管部門生產(chǎn)規(guī)劃建設需要,或出租方因企業(yè)改制或注銷、資產(chǎn)重組、“三舊改造”、創(chuàng)文拆除等原因,出租方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承租方終止合同,承租方應無條件服從,并在出租方發(fā)出書面終止通知后30日內無條件無償退出租賃物業(yè),合同隨之終止,出租方不負任何法律、經(jīng)濟責任及違約責任。
10、承租方必須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場地租賃合同》、《安全生產(chǎn)暨消防安全責任書》文本簽署《場地租賃合同》、《安全生產(chǎn)暨消防安全責任書》(文本可從發(fā)布本招租公告的網(wǎng)頁下方下載附件《場地租賃合同》、《安全生產(chǎn)暨消防安全責任書》)。
11、上述條件與出租方提供的《場地租賃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出租方提供的《場地租賃合同》文本內容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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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或交易的特別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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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約定 |
> (略)交易規(guī)則的約束。
2、招租標的是按現(xiàn)狀進行公開招租的,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登記前,仔細審閱招租資料的全部內容,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業(yè)機構詳細查勘招租標的,清楚招租標的現(xiàn)狀,對招租標的的狀況、存在的或潛在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無權屬證明、出租用途與規(guī)劃用途不一致)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作充分了解后決定是否愿意承租;承租后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場地租賃合同》約定使用招租標的;對自己的承租行為承擔法律責任;承租后因招租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產(chǎn)生的一切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略)主張任何抗辯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 (略)交易規(guī)則的全部內容,無任何異議,并承諾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供的《場地租賃合同》文本簽署租賃合同并履行相關義務,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謂“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
5、租賃標的面積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且不因公告面積的增減而影響交易結果。
6、意向承租方被確認為承租方后,不得以招租標的現(xiàn)狀影響其相關證照等手續(xù)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證明等),致使其不能按設想使用招租標的為由,要求解除、變更《場地租賃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略)簽署《成交確認書》。 (略)以下賬戶: (略)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汕頭龍湖支行
賬 號:(略)(略) (略)同意后方能辦理)。
10、出租方承諾在《場地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招租標的交付給承租方;若承租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出租方有權拒絕交付招租標的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租賃期限不予順延,由此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11、本次招租標的以交付時現(xiàn)狀進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證招租標的及附屬的設施、設備的完好,交付招租標的時如含裝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略)和利益受損方保留對其進一步追償?shù)臋嗬?
13、出租方承諾不參與本次招租標的的網(wǎng)絡競價,也不會委托他人代為網(wǎng)絡競價。 (略)主張除退還交易保證金(不計息)之外的任何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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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須知 |
> (略)租賃平臺(地址:汕頭(略)(略)工作人員的面簽署授權委托書或提供經(jīng)公證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須明確委托權限,并提供被授權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明、聯(lián)系(略)(略)的招租資產(chǎn)相關資料,查勘招租標的。
4、對招租標的具有優(yōu)先承租權利的權利人(以下稱優(yōu)先權人),須參與本次資產(chǎn)招租交易。優(yōu)先權行使方式如下:(1)優(yōu)先權人應(略)絡競價方式行使優(yōu)先權。 (略)咨詢。 (略)交易規(guī)則”是指:《汕頭(略)
7、本公告所稱“租金掛牌總價”是指:招租標的租期內按各月租金掛牌價計算的各月租金的總和。
8、本公告所稱“租金總成交金額”是指:招租標的租期內按各月租金實際成交價格計算的各月租金的總和。
9、本公告所稱“租金實際成交價格”是指:租金成交價格按租金周期遞增10%調整的各周期租金價格。 (略)提交《承租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辦理意向承租登記并交納交易保證金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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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租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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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有效存續(xù)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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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租方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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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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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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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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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旁路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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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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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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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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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偉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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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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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略)2773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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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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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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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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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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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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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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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珠池路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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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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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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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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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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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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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麥先生 |
傳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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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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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郵編 |
515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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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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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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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站披露的招租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條件、資格條件、對招租標的交易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訂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