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CQ(略)7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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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深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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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基本信息 |
資產地理位置 |
廣東省深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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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租金面積 |
1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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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yè)/辦公/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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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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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1個月(包含在租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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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價格(人民幣) |
(略)/月(含稅,第3年遞增5%,第5年遞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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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資產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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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
優(yōu)先承租權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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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許
聯(lián)合承租 |
否 |
交易方式的確定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家(含)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網絡競價(多輪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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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個工作日后無異議采取協(xié)議租賃。 |
掛牌時間 |
自公告當日起10個工作日(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不變更招租條件,每次延長信息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最多不超過20周期。) |
意向承租方應具
備的資格條件 |
1.意向承租方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且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個體工商戶)。
2.意向承租方承諾并保證,截至報名之日(含當日),其近三年未(略)址: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辦理承租意向登記手續(xù)時,須提交下列相關材料,并保證其真實、完整、有效。
企業(yè)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復印件;
2.信用中國網/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信息查詢單;
3.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如有);
5.承租申請書(向聯(lián)交所領�。�
6.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
自然人(含個體工商戶)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簽字并加按指模):
1.承租申請書(向聯(lián)交所領�。�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出租方要求的其它材料(潛在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第2條) |
履約條件 |
未經出租方事先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該物業(yè)轉租或分租(包括部分轉租或分租)。承租方如有轉租或分租意向,須向出租方提交書面轉租/分租申請及詳細方案。出租方將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及其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該申請進行審批,并最終以書面形式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 (略)水電押金,租賃期滿且承租方無違約行為時,出租方將按約定退還。4.物業(yè)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如下:
項目 |
單位 |
金額 |
備注 |
管理費 |
平方米 |
(略)/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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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費 |
戶 |
(略)/月 |
代收款 |
水費 |
噸 |
(略)/噸 |
含污水處理費(代收款) |
電費 |
度 |
(略)/度 |
代收款 |
燃氣費 |
(略)/立方米收取 |
代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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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標的特別事項說明 |
1. 現(xiàn)場踏勘(略)
2. 當前標的存在經營范圍限制,不得經營洗頭、頭療、養(yǎng)發(fā)、SPA、養(yǎng)生會所、足療、中醫(yī)推拿、身體類按摩、艾灸或由以上項目延伸的服務性行業(yè)。
3. 該項目所處樓棟為商住兩用樓宇,房屋使用中不得制造噪音污染對周邊住戶產生影響。
4. 利用租賃房屋從事違法活動及不正當的經營活動,甲方有權無條件的立刻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月租金金額的兩倍支付違約金,如果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要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5.本項目租賃期限為1-3年,由承租方選擇,可選年限有1、2、3年。 |
與租賃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承租方(略)前,應自行對標的物業(yè)進行獨立的、充分的盡職調查,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產權信息、建造標準、當前租賃狀況、裝修情況等,并應全面、仔細閱讀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競價須知、擬簽訂的租賃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確認,其基于自身調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賃決策及后續(xù)履約行為,均系獨立判斷的結果。因承租方未進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導致的任何風險、損失或糾紛,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意向承租方報名參加物業(yè)承租的,即視為已對標的物業(yè)查驗、知悉了解并無條件接受物業(yè)的全部現(xiàn)狀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擔該瑕疵帶來的全部風險。意向承租人明確承諾,在成為承租人后不以標的物業(yè)存在瑕疵為由,拒付、扣減租金/費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機構)承擔任何違約或賠償責任。
3.承租方應在深圳聯(lián)交所出具《公開招租成交通知書》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及相關協(xié)議(含補充協(xié)議)。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簽約或拒絕簽約,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及深圳聯(lián)交所有權取消其承租資格且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招租保證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將該物業(yè)再行招租,且無需對承租方承擔任何形式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4.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承租方已交納的招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1)意向承租方(略)、競價、成交等交易環(huán)節(jié)中通過意向承租申請書、競價須知、租賃合同等書面文件作出的保證和承諾)存在隱瞞、虛假、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違反或未兌現(xiàn)其保證和承諾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單方撤回承租申請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請實質行為的;
(3)掛牌期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價與報價孰高原則成交的;
(4)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時,意向承租方未參加后續(xù)網絡競價、綜合評審、競爭性談判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競爭性交易活動的;
(5)在競價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應價的;
(6)采用綜合評審方式交易時,意向承租方的報價低于招租底價,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進行報價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規(guī)定提交響應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署租賃合同及相關協(xié)議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支付交易服務費和/或向出租方繳交租賃履約保證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違約或違反交易規(guī)則、招租公告及相關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機構(深圳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負責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組織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關于標的物業(yè)的描述情況是其真實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證標的物業(yè)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實際控制權的,按法律法規(guī)可用于租賃的物業(yè)。因標的物業(yè)的產權情況及描述情況存在的瑕疵、出租方與原承租方的相關物業(yè)糾紛、出租方根據原合同及相關規(guī)定確定“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相關事項均與招租交易機構無關。 |
保證金處置 |
1.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證金在承租方確定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全額原路返還。
2.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納的招租保證金,在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務費后余額轉付出租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如招租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務費或履約保證金的,承租方須另行補足(如招租保證金高于應支付交易服務費或履約保證金的,超出部分原路無息退還至承租方)。 |
報名登記時間 |
掛牌期滿當日18:00前 |
保證金金額
(人民幣) |
(略) |
交納保證金
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1:30前交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金賬戶 |
戶 名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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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略)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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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賬號 |
44250(略)0132 |
聯(lián)系方式 |
業(yè)務咨詢(略)
鄭先生:(略) 趙小姐:(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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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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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投訴(略)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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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深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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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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