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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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
(略)/年
保證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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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開始日期: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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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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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掛牌到期時間: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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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
5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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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數(shù):
第27次
距離掛牌期滿還有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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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機構(gòu):重慶聯(lián)交所集團開州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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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受理(略)
吳老師/ (略) (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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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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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踏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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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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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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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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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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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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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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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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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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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結(jié)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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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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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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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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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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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chǎn)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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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租方承諾
本出租方(或委托會員)現(xiàn)提出申請,將本項目通過貴所網(wǎng)站及相關(guān)媒體公開發(fā)布資產(chǎn)租賃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貴所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guān)要求履行我方義務(wù);
2、本次資產(chǎn)租賃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租賃的資產(chǎn)權(quán)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chǎn)擁有完全的處置權(quán)且實施資產(chǎn)租賃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對于設(shè)定擔(dān)保物權(quán)的資產(chǎn)租賃,符合我國民法典等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guān)部門審核;
3、我方租賃資產(chǎn)的相關(guān)行為已履行了相應(yīng)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nèi)部決策,并獲得相應(yīng)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nèi)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若發(fā)生違規(guī)違約行為,給意向承租方和貴所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資產(chǎn)租賃公告中設(shè)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dān)違約責(zé)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二、標的簡況
標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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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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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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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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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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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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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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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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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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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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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選擇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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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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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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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遞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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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一:(1)按年支付,租金逐年遞增10%;(2)租金一次性支付,租金不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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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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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禁止經(jīng)營易燃易爆物品、電子游戲廳、餐飲娛樂業(yè)、金屬加工等噪音大、污染大的業(yè)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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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權(quán)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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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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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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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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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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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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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證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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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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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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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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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先權(quán)人是否行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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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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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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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負責(zé)在承租方付清標的首年剩余租金、履約保證金及重慶聯(lián)交所服務(wù)費后10個工作日內(nèi)移交標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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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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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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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咨詢/估價報告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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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捷資評報字(2025)第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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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咨詢/估價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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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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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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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踏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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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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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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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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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租方簡況
招租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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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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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批準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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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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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備案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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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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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以下交易條件為招租的基本條件,是租賃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yōu)于該基本條件的內(nèi)容應(yīng)當(dāng)作為招租文件和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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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租賃相關(guān)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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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意向承租方應(yīng)(略)上報名操作指南
/)兩種方式辦理意向登記,并交納對應(yīng)的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lián)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2.
若信息披露公告期滿,只產(chǎn)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雙方按照招租底價與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產(chǎn)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則采用互聯(lián)網(wǎng)競價方式(多次報價)確定承租方。
3.
為保護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權(quán)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shè)定如下內(nèi)容作為要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按規(guī)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形導(dǎo)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慶聯(lián)交所交易服務(wù)費后,招租方有權(quán)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
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xù)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招租方簽訂租賃合同或未按租賃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承租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未出現(xiàn)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證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按合同約定轉(zhuǎn)為首期租金,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重慶聯(lián)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
2個工作日內(nèi)全額無息退還。
4.
本次租賃標的均嚴格按現(xiàn)狀交易和移交。意向承租方須通過相關(guān)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
情況(包括但不限于
標
的未辦理不動產(chǎn)權(quán)證等)及涉及的相關(guān)政策規(guī)定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和租賃合同及公告的相關(guān)約定使用。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請并按規(guī)定要求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完全了解標的現(xiàn)狀及涉及的相關(guān)政策規(guī)定,已完成對標的的全部盡職調(diào)查,自愿接受標的物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dān)一
切責(zé)任與風(fēng)險,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拒簽合同、拒付相關(guān)款項、放棄承租或退還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
5.
意向承租方應(yīng)在被確定為承租方之日起
(略)收取)],剩余租金由招租方與承租方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簽訂租賃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相關(guān)款項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招租方有權(quán)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jié)交易,并將標的另行招租。
6.
意向承租方應(yīng)租賃合同生效之日將履約保證金(
(略))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賬戶。租賃期滿如承租方無違約情形的,招租方將在標的清退手續(xù)完結(jié)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如承租方違約或造成招租方損失,招租方有權(quán)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7.
標的移交前的相關(guān)費用由招租方負責(zé),移交后標的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寬帶、清潔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zé)(需招租方名義繳納的以招租方名義繳納)。
8.
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dān)。
9.
標的招租用途為商業(yè),禁止經(jīng)營易燃易爆物品、電子游戲廳、餐飲娛樂業(yè)、金屬加工等噪音大、污染大的業(yè)態(tài),承租方在承租期內(nèi)需按限定的招租用途使用,未經(jīng)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招租用途,不得變更、增加經(jīng)營項目。其經(jīng)營期間應(yīng)盡到安全保障責(zé)任義務(wù)及提示義務(wù),如在經(jīng)營場所內(nèi)發(fā)生意外事故和侵權(quán)責(zé)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依法承擔(dān)相關(guān)責(zé)任。
10.
標的改造裝修、基礎(chǔ)設(shè)施整治等必須征得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略),向政府有關(guān)部門取得相關(guān)裝修審批手續(xù),并保證實際裝修與經(jīng)審批通過的裝修設(shè)計圖及裝修效果圖一致。裝修過程中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jié)構(gòu),不得對房屋進行加高加層,不得擴大使用面積,不得侵占公共區(qū)域,不得移動、損毀公共設(shè)備系統(tǒng)。
11.
承租方在交還標的時,需將標的恢復(fù)至交付時的狀態(tài),經(jīng)招租方同意保留的裝修、設(shè)施、設(shè)備除外,但招租方不因
承租方
實施、添置的裝修、設(shè)施或設(shè)備(包括不可分割的固定資產(chǎn))向
承租方
進行任何補償。
12.
租賃期限內(nèi),未經(jīng)招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本標的轉(zhuǎn)租第三人或與第三人進行分租,否則招租方有權(quán)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返還標的。由此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dān)全部賠償責(zé)任。
13.
本次招租面積系根據(jù)招租方自行測算面積取得,與實際面積可能存在誤差,最終標的面積以現(xiàn)狀交付為準,不因面積不符而影響成交結(jié)果。
14.
標的資料僅供參考,重慶聯(lián)交所不負責(zé)移交,不承擔(dān)瑕疵擔(dān)保及其它連帶責(zé)任。
15.
備
查
資料:《資產(chǎn)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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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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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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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sh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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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納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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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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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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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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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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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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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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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zhuǎn)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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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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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信息發(fā)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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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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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絡(luò)競價(多次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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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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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gòu)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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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聯(lián)交所集團開州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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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gòu)(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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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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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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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節(jié)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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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標的名稱
(略))
(略))
標的類型
標的狀態(tài)
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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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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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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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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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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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會名稱
(略))
(略))
狀態(tài)
開始時間
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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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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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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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始 (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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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yù)計: 2026/07/20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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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書編號
鑒證書名稱
(略))
日期
鑒證書暫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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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略))
(略))
標的類型
標的狀態(tài)
重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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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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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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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房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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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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