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資產包概況
(略)產業(yè)結構調整而閑置,均能正常使用。
(略)整。
三、現(xiàn)場查勘(略)
(略)
聯(lián)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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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包資產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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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概況
標的編號 |
設備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生產廠家 |
數(shù)量 |
計量單位 |
啟用日期 |
含稅價 |
標的五 |
茶葉滾筒冷卻輸送機 |
茶葉滾筒冷卻 |
(略)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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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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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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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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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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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資產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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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承諾
一、轉讓方承諾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略)( |
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略) |
轉讓方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MA62A62W5L |
經濟類型
國有控股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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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類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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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區(qū)
四川 宜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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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冊地址
高縣慶符鎮(zhèn)駱家村三組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羅曉東 |
注冊資本
13,500 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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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行業(yè)
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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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規(guī)模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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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市級國資委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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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或主管部門名稱
宜賓五糧液茶產業(yè)發(fā)展基金(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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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資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MA6948R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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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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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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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名稱或決策名稱
關于處置因林湖車間技改工程空置設備的請示(川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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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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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
CH(略)-0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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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轉讓底價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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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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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易相關其他條件
一、本次交易不通過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專用賬戶結算。
二、轉、受雙方于成交次日起 5 個工作日內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三、受讓方應于《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受讓方資格條件
受讓方資格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本次交易不接受聯(lián)合受讓。 |
報名提交材料
根據(jù)公告要求,(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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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一、本次評估報告:不公開也不備查。
二、其他事項:
1.本次評估結果不包含增值稅,提請報告使用人注意。
2.購買方需自行承擔運輸、拆除等費用以及相關責任。
三、其他披露事項:
(一)本次處置資產為閑置設備,掛牌價為含稅價,根據(jù)川華坤資評字(2023)第0080號的評估明細表為參考。
(二)本次轉讓的標的不涉及抵押、擔保、租賃,標的實物資產在現(xiàn)場以現(xiàn)狀進行實際交割,不影響本次成交金額。掛牌價格及成交價為含稅價。
(三)意向受讓方若需前往標的現(xiàn)場查證標的物,請事前與轉讓方聯(lián)系,本次轉讓僅組織一次集中性現(xiàn)場勘察,于掛牌公告期的第8個工作日早上10點(略)參與受讓。
(四)本次轉讓掛牌價不含拆除費,意向受讓方成功受讓后,受讓方須承擔標的拆除、切割、裝卸、運輸?shù)蓉熑渭跋嚓P費用。
(五)意向受讓方報名前,須悉知轉讓方擬訂的《產權交易合同》并接受其中條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指定賬戶交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標的成交價的10%),該保證金待完成拆除、搬遷、清場等施工作業(yè)且無安全事故、無爭議后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六)受讓方按照《產權交易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負責將交易標的物從轉讓方運離,轉讓方負責完成現(xiàn)有相關技術資料的交接,交易標的物的拆卸、運輸和重新安裝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七)受讓方進入轉讓方廠區(qū)區(qū)域無條件遵守轉讓方廠區(qū)相關規(guī)定。受讓方在作業(yè)期間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佩戴好安全防護用具,轉讓設備的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裝卸運輸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可能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并不限于拆除、建渣清運、倒場、環(huán)境保護費、清場、運輸、人工、裝卸等)和安全責任、消防責任、環(huán)保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施工對轉讓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讓方負擔。
(八)標的管道和設備、設施內可能存有相關危險化學品,受讓方在對標的進行拆卸、搬遷、運輸過程中應當調查清楚后再行實施。
(九)受讓方需要進行動火切割作業(yè)必須按轉讓方規(guī)定到轉讓方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安全備案手續(xù)后方可進場作業(yè)(包括但不限于:動火許可證,具備電焊、氧割作業(yè)操作證),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受讓方全部承擔。
(十)受讓方進場準備、裝運連續(xù)總工期由簽訂生效的《產權交易合同》約定,約定的標的交付期限屆滿后,轉讓方不對轉讓標的物負保管義務,轉讓標的物所可能涉及的損毀、滅失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次轉讓資產存在的瑕疵和其他問題,請意向受讓方慎重對待、認真調研,謹慎參與受讓。各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標的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成交后,不論標的存在任何問題,均由受讓方自行承受,轉讓方免責。
(十二)受讓方在吊裝和運輸標的物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壞、破壞、搬離、拆卸除標的物以外的任何設施、設備(含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等),如有損壞,將照價賠償。由此產生的房屋、人身安全問題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十三)此次產權交易中涉及的稅、費,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交易服務費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承擔。
(十四)其他事項詳見《產權交易合同》等文件。 |
企業(yè)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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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條款
交納金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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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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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2026-07-22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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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注意事項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賬支票、電匯、網(wǎng)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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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略) |
開戶行
中信銀行成都分行 |
賬號
74(略)211211 |
保證金處置方式
一、確認受讓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本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權交易合同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轉讓方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轉讓方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受讓方經本所確認為受讓方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受讓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三、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轉讓方書面告知,本所依據(jù)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受讓方應支付的服務費用和收到轉讓方應支付服務費用后,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至轉讓方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
披露附件
名稱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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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交易合同 |
下載
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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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明細表 |
下載
預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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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掛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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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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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動態(tài)報價 |
交易須知
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依據(jù)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本所官網(wǎng)(
關于項目資料查閱的說明
第五條意向方在項目公告期內,需通過本所查閱項目相關資料的,應符合擬查閱項目意向方資格條件要求。
第六條意向方到本所現(xiàn)場查閱資料需要攜帶的主體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或個人身份證等,并在現(xiàn)場簽署文件查閱承諾書,項目資料查閱時不允許拍照或復印資料。
第七條意向方在申請查閱資料時對其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網(wǎng)上報名的說明
第八條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所官網(wǎng)及第四產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九條本所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所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保證,本所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條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十一條意向方應(略)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guī)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tǒng)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lián)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lián)合協(xié)議【參考性文本】,并(略)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協(xié)議應當載明聯(lián)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lián)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略)、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條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四條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第十五條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六條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外文文本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為準。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漢語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資方對其翻譯的漢語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若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本與漢語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漢語文本為準。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所或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略)
網(wǎng)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略)
關于網(wǎng)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wǎng)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網(wǎng)絡競價操作規(guī)則》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九條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條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tài)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所按網(wǎng)絡競價規(guī)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fā)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根據(jù)公告披露的方式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條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通則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3〕13號),產權交易所主持掛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規(guī)則等文件公開確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備的條件,當事人請求確認合同自該條件具備時成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本所按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二十三條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四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
風險提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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