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承諾
我方擬出租有權處置/受托管理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出租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出租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出租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出租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6)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資產狀況,并在標的資產出租后積極協(xié)助承租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xù),若發(fā)生資產交接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7)若標的資產存在優(yōu)先承租權人的,我方將履行通知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參與競價活動等;
(8)在本次出租活動、《租賃合同》簽訂及后續(xù)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一切糾紛,均由我方自行解決,與“浙交匯”平臺無關。
(略)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基本情況
標的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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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有效期截止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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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權利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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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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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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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權證相關信息:浙(2025)永康市不動產權第(略)號。
2、是否辦理抵押登記:否。
3、是否設立居住權:否。
4、出租標的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按標的實際現(xiàn)狀為準。 (略)。
6、標的房屋是否適合承租方實際用途,是否滿足承租方證照的辦理、審批(包括消防、水電氣、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詢及確認。
7、此次競買僅為出租標的租賃權,不包括出租標的內設施、設備和物品。競買方報名前需進行實地勘察,標的實際出租位置及面積,以現(xiàn)場實地勘察及咨詢出租方為準。
8、遇國家政策、政府決策發(fā)生變化,城市建設、拆遷、規(guī)劃、道路改造等需要收回、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該房屋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該房屋,但應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須無條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內無條件騰空,歸還房屋,費用自理,不得向出租方追償損失。因終止合同,出租方退還承租方已交納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但不計利息。若有政府補償?shù)�,按相關政策執(zhí)行。
9、其他未提及的有關事項參照《租賃合同》(樣稿)執(zhí)行。
10、預約看房、咨詢(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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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簡況
出租方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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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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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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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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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澤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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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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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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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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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華市永康市東城街道城北東路279、281、283、285、287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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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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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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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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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保留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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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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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掛牌價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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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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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人是否放棄優(yōu)先承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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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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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支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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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前繳納,首年租金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到出租方指定賬號,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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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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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為商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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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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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與出租方應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如承租方為原承租人,則應在項目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限以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的第一天開始起算。如自項目成交后第30個自然日內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如承租方為非原承租人,需原承租人騰退后才能簽訂租賃合同(具體以出租方書面簽約通知為準)。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復雜性,如自原合同到期后30個自然日內交付的按租賃期順延處理,超過30個自然日的雙方協(xié)商處理。如自原合同到期后第60個自然日雙方仍未簽訂租賃合同的,項目自動終結,出租方有權收回標的或收回后重新掛牌。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前繳納,首年租金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繳納到出租方指定賬號,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略);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永康支行;?span style="color:#666;cursor:pointer" onclick="alertLoginSpace()">(略)
4、承租方須在承租前自行對出租標的進行全面了解,并對經營所需的各項審批條件和規(guī)定進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參與競買的行為將被認為已作充分的預判和決策,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不能獲得經營開設審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規(guī)劃用途和房屋既有結構、產證情況、設計等因素在內),或后續(xù)因為政策變化導致無法繼續(xù)開設的各項經營風險,承租方承諾獨立承擔,出租方不對無法履行、投入成本、裝修損失等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或補償責任。
5、承租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標的進行轉租、轉讓、分租、調換使用或抵押。
6、標的房屋在掛牌期間或承租期間有發(fā)生滲水、上下水管道滲漏、墻面剝落、裂縫以及設施壞損(門、窗、鎖)等問題,均由承租方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同時不得以此為由反悔,或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所進行修理、更換或賠償?shù)取?
7、標的房屋掛牌披露的面積、圖片等僅作參考,具體以實際現(xiàn)狀為準。
8、標的房屋按現(xiàn)狀交付使用;交付時出租方不保證原裝修、裝飾物的完好,不負責原裝修的拆除工作。
9、承租方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行辦妥相關證照、許可證、環(huán)保、消防等手續(xù),并自行完善相關配套設施。
10、承租方承租標的后需進行裝修的,須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涉及裝修改造的約定,參見《租賃合同》(樣本)執(zhí)行)。
11、出租標的交付前產生的水、電、物業(yè)費等費用由出租方承擔,承租期間的水、電、物業(yè)費等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具體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承租方承租標的房屋后如需水電表開戶、安裝等事宜的,須自行聯(lián)系相關部門辦理,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12、承租方應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做好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門前六包、衛(wèi)生保潔、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承租期間的安全生產、用電、用氣、防火、防盜、防汛、防澇等一切安全責任,并承擔由此給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13、租賃合同中除承租方相關信息及“租金價格”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
14、本次出租行為所涉及的一切稅、費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擔。
15、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承租方承擔,計費標準詳見《交易服務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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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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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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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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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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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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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意向承租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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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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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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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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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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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意向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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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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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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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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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銀行;銀行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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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扣除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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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xiàn)“浙交匯”平臺規(guī)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浙交匯“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承租方)后,承租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在承租方完成成交款項交納及合同簽訂事宜后憑產權單位出具的通知函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浙交匯“我的賬戶”中。
3.項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規(guī)定履行合同簽訂及成交款項支付的,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按出租方書面來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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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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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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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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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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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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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動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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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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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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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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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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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tài)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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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方案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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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承租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承租方條件的意向承租方應(略)手續(xù)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審核通過后,獲得競價資格,進入競價大廳參與報價。
3、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成交。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方,則按動態(tài)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承租方。若競買方均未報價,則繼續(xù)按延長信息披露期規(guī)則進行延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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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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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2.實地勘察證明.docx
3.競買和承諾.doc
4.競買規(guī)則與須知.docx
5.交易服務費條款.docx
6.保證金處理條款.docx
7.法人授權委托書(意向方).docx
8.租賃合同(樣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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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交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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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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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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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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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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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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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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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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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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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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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華(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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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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